(7)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考官的测评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8)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必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自动放弃”并签名确认。 (9)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候考室及测评区域。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评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因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失去体能测评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过程中,应当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审核、测评分不同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分清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审核、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 (三)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请考生提前熟悉审核、测评地点,提前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以保证能够按时报到。 (四)本次审核、测评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场地,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前往。 (五)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2.资格审核、体能测评考场交通指引 3.广东省2017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 4.警察职位体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5.体能测评考生知情承诺书 6.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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