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在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系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人才,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选聘数量 2017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2000人左右。 三、选聘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等班级主要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或团委干部,校级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 4.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 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 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下列对象优先选聘: 1. 硕士、博士研究生; 2. 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3. 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毕业生。 四、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于2017年6月上旬启动, 8月底基本结束。 1. 网上报名 6月9日9:00至6月21日16:00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和一个调剂岗位(岗位表附后)。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缴考务费30元,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确认报名情况(具体操作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完成报名手续和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 报名结果查询 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三份,笔试时交监考人员一份、面试时交市(州)党委组织部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往届毕业生需加盖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公章,是中共党员的也可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3. 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2日上午8:3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150分钟。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6月27日9:00至7月2日8:30,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务必带齐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入场: (1)本人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学校(单位)审核的《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4)毕业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提供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以下四项中仅提供一项): a.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b.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 c.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 d.团省委(或所在高校团委)出具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证明。 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和上述第(5)条中的其他证明材料装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信封内(信封右上角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应聘岗位和调剂岗位)以备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本次笔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