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4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这表明,在机构调整的基础上,国务院职能转变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热点背景】 自1988年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以来,经过20年的改革探索,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政府正在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由封闭政府向透明政府转变,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 此次国务院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将有利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 以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职能转变的第一项就是“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可见放权在此轮改革中的重要地位。 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重点是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项目,这也极为契合社会的广泛期待。 目前,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部门对于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投资主体、投资范围、限额不同等情况,实施审批、核准和备案。改革后,一些投资项目将取消审批,一些审批将下放地方,即使对于仍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也将简化程序、限时办结。 以放权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当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责划分总体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但也存在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从而阻碍地方因地制宜主动开展工作。 这次改革提出推进向地方放权,既要下放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也要减少专项转移支付。 放权让地方受益的同时,中央部门可以从繁杂的微观事务中退出,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强化宏观管理上,为市场和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点拨】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我国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在此次机构改革前,国务院进行过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和调整了2400多项审批项目,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近70%。此次审批取消和下放后,国务院部门将从全能型走向有限责任型,减少微观事务管理,重点转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