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近日,食品安全领域风波再起。潍坊峡山区农民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生姜,狐狸、水貂、老鼠肉冒充羊肉事件引发全国舆论哗然。据媒体报道称,山东潍坊姜农滥用剧毒农药神农丹,当地农民对神农丹的危害性心知肚明,自己并不食用毒农药生姜。当地出产的生姜分出口姜和内销姜两种。因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所以出口基地的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与出口姜的严格管理不同,内销姜对农药残留实行的是抽查制度,一年偶尔抽查几次,监管松懈使得姜贩与农民敢于铤而走险。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食品安全”? 内外有别的标准、坑蒙拐骗的勾当,不仅是对监管者的制度和执行力的拷问,更是对从业者的基本职业道德素养的质疑。 商家无良,秩序失范。一切舌尖上的事情,都离不开出于本心的责任。食品生产领域本就是个良心活儿,从传统小作坊到现代生产线,监管再是无缝、制度再是完美,也总有“天知地知良心知”的隐蔽环节。不能指望从事食品生产的人,都能在制度倒逼、法律威慑之下,生产出安全美味的食品,如何平衡好逐利冲动与道德底线的关系,这显然不是法纪能全盘解决的问题。这些年来,围绕食品安全构架的机构与制度并不少,职能机构有了、新法新规有了、专项整治多了,然而,相关问题似乎仍处于频发状态。 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国家在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上更应决心笃定。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共同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有关定罪量刑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最高可判处死刑。只要执法到位,严苛的法律必能产生应有的效力。国家质检总局的官员曾经说过,“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所以食品生产企业当前应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可是,毒生姜不出口只内销的事实,却无比准确地告诉我们,安全的食品首先必须监管出来,以此兜底然后才可能生产出来。因为,文明的制度约束人性,落后的制度放纵人性。暴利诱惑之下的人性弱点总是趋同的,所以跨国企业在中国同样频出质量问题,而中国出口欧美食品的合格率却接近百分之百。改变运动式抽查,将食品监管落到每时每刻,民事不可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构建并重塑食品生产领域的“道德血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只要以道德良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同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加强监管,别让食品安全问题让中国梦化作一声叹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