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选(领取体检和体能测评通知的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凡不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和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六、考察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在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结束后,长沙市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体能测评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和长沙市公安局网站(http:// www.hncsga.gov.cn)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长沙市2017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公安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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