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考拟聘用人数和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组织考核,缺额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我分局通知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对没有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录用和待遇 (一)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工经费标准按照海珠区政府编制外合同制人员执法辅助类的有关规定执行,月均薪金3200元左右(已扣除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对招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温警官、冯警官(020-84221828、020-89441189) 附件: 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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