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15名特警,具体的招考单位、人数等,请于2015年3月10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col/col2/)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2015年3月12日以后,也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bhrss.gov.cn)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 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srls.gov.cn)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18-25周岁(198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出生)。 (三)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3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两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符合公安机关特警体检标准。 (五)体能测评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合格,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 三、招考程序 2015年特警招考与四级联考、紧缺职位公务员招考同时开始报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不得兼报。具体安排: (一)组织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6日0时—3月21日17时。 网址: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9日0时—3月21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4月2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20日9时—4月25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3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到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同意后,免除其考试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可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