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63号)要求,为做好江西省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设11个考区。具体考务工作由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 请各地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定于2015年1月31日-2月1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1月31日下午 14:00-15:30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2月1日全天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申论》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及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入考场。持有效身份证以外的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不另配发草稿纸;《申论》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 三、报名信息传送 考试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报名数据至各考区,各考区接收报名数据后,于1月15日前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于1月20日前下发考场数据。 四、考点、考场管理 江西省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是我省进一步加大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警察选拔机制的重要举措。本次考试时间紧、要求高、社会高度关注,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订详细的考务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实现任务、时间、标准三落实,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主要步骤》(附件2),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及相关考务工作。 考前,各地要打印好带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考场监考人员核查考生身份;考试期间,要严格执行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的规定;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并由监考人员(或核验人员)在密封条上签字。 各地要切实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不出问题。要做到每个考场都有巡考人员负责,每名巡考人员所负责的考场数不多于5个,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对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五、试卷接收、运送、保管 各地于1月29日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试卷接收、运送和保管注意事项按《江西省人事考试试卷运送、交接保管及销毁办法(试行)执行。 考试结束后,各地须派专人专车于2月2日下午3时前将答题卡和专用答题卡送达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后题本按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考后题本管理的通知》(赣人考中心函〔2013〕8号)执行。 六、有关事项 笔试期间各地考试部门须安排专人值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省人事考试中心值班电话:0791-87555666、15170460945。 附件:1.江西省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计划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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