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勤人员实施意见》(神办发【2008】30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竞争、择优依规聘用”的原则,经林区编委批准,面向全区公开招考协警,招考公告如下: 一、考录人数 本次共招考协警20名。 二、考录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未受到过司法机关的刑事调查,无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违法前科,未受过党纪、政纪、军纪处分; 3、遵守社会公德,无严重不良嗜好; 4、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5、男性,身高1.65m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B类驾照者可放宽到30周岁),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心理素质好,形象气质良好; 6、复员军人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神农架户籍(空挂户除外),或现居住神农架且在神农架已连续居住3年以上; 8、复员军人优先(复员军人不能满足招录需求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人员); 9、有特殊技能者优先(特殊技能指一般人员不可能具有的技能,如狙击、排爆等)。 三、考录程序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12:00,报名地点为林区人事考试院(张公宾馆院内)。 2、资格审查:考生持报名表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原退伍军人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公安局政治部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17:30。 3、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原则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考录计划的3倍时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经考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也可以开考;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9:00-11:00,地点在林区人事考试院考场;考试开始半小时后未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考试开始半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在林区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 4、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根据报考人数确定,按照先复员军人、后其他人员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林区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体能测评:按招录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由公安局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结果在林区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体能测评出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优先递补复员军人,没有复员军人递补对象时再递补其他人员(以下环节递补均遵循此原则)。 6、体检: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由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由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录用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结论当场公布,不合格原因只告知体检者本人;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由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公安局组织,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考察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及审批:考试录用协警专班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考试录用公安局协警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在林区人事考试院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者,报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9、有特殊技能者,凭相关资质证明,可不经过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待遇 培训和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实行合同制聘用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神政办【2008】104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 林区人事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njrsks.com/ 林区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0719-3338916 联系人:罗小霜 林区公安局咨询电话:13733565289;联系人:桓 宇 13339867076:联系人:艾生杰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神农架林区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