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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吉安干部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0名)

来源:吉安市人社局时间:2025-03-28 16:38考德上教育V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吉安干部廉政教育中心拟公开选调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职位

1.选调单位:吉安干部廉政教育中心,为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基层指导科、技术保障科3个内设机构。

2.选调职位:管理岗(九级职员及以下)。其中技术保障科管理岗4名,基层指导科管理岗4名,综合科管理岗2名。(职位表见附件1《吉安干部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本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本市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除应具备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6.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至2025年3月31日),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同一县(市、区)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部分岗位工作强度大,需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7.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

4.选调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A座1020室)。报考人员下载附件2《吉安干部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其中,县(市、区)报考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需缴纳报名费、考试费。报名时需同时上交以下资料:

1.《吉安干部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需具备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打印后由单位盖章;需具备其他工作经历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6.市外报考人员提供户籍证明或结婚证、配偶的社保缴纳证明。

资格审查后,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4月14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5日下午5:0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A座1020室)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领取,但须提交考生亲笔委托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考试。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加试,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配合参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各为100分。需要加试的岗位笔试、面试、加试分别按照3:2:5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不需要加试的岗位笔试、面试分别按1:1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上午。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主要测查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闱面试。

2)面试

面试统一组织实施,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可向报考单位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公告时确定时限),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试。报考技术保障科管理岗的入闱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三项考试成绩合成为考生总成绩。

加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运营维护及信息化建设业务能力等,采取集中计算机操作的方式进行。

加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差额考察。按1:2比例差额考察,考察要做到三审(审身份、审年龄、审社会关系)、四必(现实表现必看、廉政意见必听、群众口碑必问、人事档案必查),考察组将调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应符合: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当职位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六)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情况,市纪委监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市纪委监委决定。若不安排体检,则视为体检合格。安排体检则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九)公示和试用。市纪委监委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的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市纪委监委决定。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市纪委监委对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考察。

(十)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的,市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它事项

1.录用人员全部按照九级职员岗位定级,工作满一年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录用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参照同等人员确定福利待遇。

3.选调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之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的,由市纪委监委报市人社局备案,记入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选调。

4.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吉安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0796-8240340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电话:0796-8230915

附件:

1.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表.xlsx

2.吉安干部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中共吉安市纪委机关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文章来源:

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7378.html

原标题:

吉安干部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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