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原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林业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2014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市公安局(含市公安局鲁冀界荣乌高速公安检查站、市看守所、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挂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滨州支队牌子)、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下同)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级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级机关符合条件的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县(市、区)机关(含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只能报考省、设区的市级机关符合条件的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 二、报名 我市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目测、网上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现场目测时间:2014年5月30日-6月1日(期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具体办法是: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填写《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现场目测。报考人员(含报考森林公安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本人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于2014年5月30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分别到滨州市公安局、滨州市林业局进行现场目测,并由本人填写《现场目测登记表》。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现场目测地点:滨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二楼会议室(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602号,黄河二路与渤海十路路口向东100米路南)。 报考森林公安系统的考生现场目测地点:滨州市林业局办公楼(建大大厦,黄河十二路、新立河东路交叉口)13楼1310室。 凡报考者本人未按规定进行现场目测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分别负责对现场目测合格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现场目测和初审不合格的,可在6月1日16:00前改报我市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考职位。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通过现场目测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随时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 印 《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