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社局 石家庄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500名公安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500人。其中,退役士兵300人,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20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市户口,含市区和县(市)户口人员;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退役士兵年龄在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职位数量和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警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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