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6年9月20日9:00—9月23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录取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招录数5倍的比例,否则将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政策咨询电话:0451—12333。 五、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算。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4、笔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试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于2016年9月24日、25日分别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及教育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予以调整,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gov.cn/)统一公示。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前,相关市(地)和省管县(市)人社部门及省司法厅分别牵头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报考人员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人员本人及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兵证、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材料进行现场核对。项目生的资格确认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招录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退役士兵的资格确认由省军区政治部协助进行。经审查确认为项目生和退役士兵的,对其出具项目生人员和退役士兵认定证明,报考人员凭借证明到所报考市(地)人社部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报请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