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职位要求的性别、专业、年龄、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具体见《陕西省2016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报考人员需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可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学历、学位等证书,均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核验。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或由外省选派至我省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010年之后招聘的西部计划人员须服务满2年),可报考职位表中的特设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服务处所、起止时间,以及批准机关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014年之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报考职位表中的特设职位,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也可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也可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4.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报考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须为退役士兵,并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高校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非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按中央文件规定,本次招考对退役士兵已专设职位,不实行加分政策。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辞职未满3年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理,仍处在限制报名期限内的人员;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公告中有明确规定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学生不得报名,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已经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得报考;已取得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人员不得报考专科升本科职位;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得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职位。已取得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不得报考面向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中专学历退役士兵招考的职位。 4.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设职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考的范围对象、职位名称、录用计划和资格条件、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等需告知考生的内容。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