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省检察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5年11月26日8:30-17:30。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706办公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51号)。乘车方式:⑴地铁:1号线至文殊院站,从G出口出站后前行50米即可抵达;⑵公交车:乘55路、16路至人民中路二段站前行100米即可抵达。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每式2份):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已就业的考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五项目”人员需携带县级以上机构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可由他人代替复审,无理由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 (五)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一)时间:初定2015年12月5日-12月6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三)要求: 1、需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 2、需按要求准时到候考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其它事项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执行; 4、考生如有疑问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立即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联系,电话:028-86581029。 附件下载:附件一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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