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司法厅负责。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招生)公告,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9:00—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8月29日9:00—8月31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8月29日9:00—8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www. rsks.sdrs.gov.c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报名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所有报考基层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应于8月27日至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标题五内容)和下载填写的《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3)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取得报考资格。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济南校区。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 40 元。 (四)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等报名资料,并于2015年9月16日9:00—9月2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本科第二学位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9月19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20日 9:00-11:30 文化综合或民法学 笔试地点在济南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50+×50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考生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招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其中,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高中及大专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含专科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交户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和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如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在体检考察前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招考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司法厅负责通知。 六、面试 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事项,由省司法厅通知考生,并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