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拟面向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系统选调法官4名。 一、选调基本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业绩考核和政审考察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已经公务员登记,且已经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热爱审判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行; 2、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截止2013年7月1日,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截止2013年11月1日,在现单位工作、任法官(或检察官)均达到两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5、放宽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法学或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 (2)近三年(2010年-2012年)年度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 (3)近三年法学学术论文评比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奖励的。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6月24日至7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请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时需提供由报名人填写的《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和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4)法律职务、职级任命文件(复印件);(5)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6)获奖证书;(7)放宽年龄条件所需要的证明、表彰奖励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8)近三年来个人工作述职(2000字以内)。 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或照片)打包上传至电子邮箱:tkxyssh@126.com,文件名标注“xxx参加选调法官报名材料”。应试前本人须持有关材料原件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加公选资格。 4、资格审查:由蚌埠市委组织部与市中级法院共同审查。 四、选调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报名,经考试、业绩考核、政审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选调对象。 五、选调试用及服务期 经选调程序确定为选调对象的,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选调对象签订服务期(五年以上)承诺书后,正式办理调入手续。 联 系 人:王立丽、沈社会 联系电话:0552-3131512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