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于12月18日(周一)上午8:30至12月21日(周四)下午17:00登录“山东省2018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报名网址”(http://221.214.94.20:8081/18xdsyxUpetUYhzGRCL/index.html)提交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生成《山东省2018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推荐报名表》(简称《推荐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将在网址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选调职位报考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报名过于集中于部分职位。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生成《推荐报名表》后,各市委组织部和相关省直部门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重新生成《推荐报名表》并提报审核。报名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组织推荐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打印《推荐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2月22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汇总形成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与《推荐报名表》一并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2月26日(周二)前提供山东省委组织部。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报名确认 根据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和《推荐报名表》,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2月29日(周五)登陆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复审结果,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2018年1月13日(周六)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1、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4日(周日)上午09:00—12:0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济南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考点参加考试,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4、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选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经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意,按照笔试成绩相应递补面试人选。 拟于3月中上旬,在高校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职位计划,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可于面试结束5日后,登陆网址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四)考察 山东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经综合分析后,提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山东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标准组织。除特殊情况经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按程序安排考察、体检。 报名、考试、体检不收取费用。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生审批录用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录用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基层挂职锻炼。选调生录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岗位,统一组织到县乡基层锻炼2年,其中,第1年在乡镇(街道)机关挂职锻炼,挂任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作为选调生录用试用期;第2年在县(市、区)挂职锻炼,挂任县(市、区)直相关综合部门班子成员。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四)后续管理。挂职锻炼2年期满后,对挂职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 干部挂职期满返回录用单位工作,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确定任职岗位。对工作需要、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交流安排。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75722 51775723(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附件下载:山东省2018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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