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水利局、卫计委(卫生局)、扶贫办、团委,省内各高等院校: 现将《2014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7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人数、期限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12、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人数 全省计划招募300人(不含大连市,大连单独组织招募)。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 (四)招募原则和条件 坚持“就地就近,专业对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