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体检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26号)精神,现就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原则和标准 体检是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体检人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通过体检对被体检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将作为选拔招募的重要依据。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选拔。 二、组织领导 这次体检在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体检对象 符合赣人社发[2014]26号文件关于选拔对象的条件和要求,经过报名、笔试和资格审查合格,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起入闱。 四、体检有关事项 1、考生领取《体检须知》 体检入闱考生,请于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到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五楼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科)缴纳体检费,并领取《体检须知》。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时间:2014年8月6日。 3、体检要求: ⑴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选拔资格。 ⑵体检表“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栏由受检者本人如实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⑷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⑸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⑹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⑺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⑻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选拔资格。 五、咨询电话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0798-8510655 附:《2014年景德镇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入闱名单》 景德镇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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