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省将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全省拟招募59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农技推广服务站等单位服务,服务期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具体服务岗位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3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黑龙江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离校未就业且未参加过本项目的毕业生)。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志愿到基层服务,接受服务单位安排和管理;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报考支教岗位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募程序 公开招募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择优录取、岗前培训、报到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4日-6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题(http://hl.lss.gov.cn/hljhrss/zt2/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按规定流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服务岗位。同时,下载并如实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2013年毕业生需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3.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审核通过”,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现场资格考查,不具备参加招募考试资格。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此次招募免收报名费。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6月18日前,各市(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网上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各地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于6月4日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题另行公告。 2.有关要求。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其中,2013年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2011、2012年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考支教类岗位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学生,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省外高校黑龙江生源须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加分。 3.注意事项。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招募考试。 (三)统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7月1日-7月5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安排。7月6日,考生在所报考地市的考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水平,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满分为100分。 3.加分情形。生源所在地(本人户籍在所报考岗位所属县、区)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录取工作 1.首批录取。笔试结束后,考生登陆网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省“三支一扶”办将根据总体成绩水平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报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首批录取。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调剂和录用。 2.择优调剂。对空余或需要重新调整的服务岗位,在不突破已下达岗位数量并征得用人单位和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本着“先本乡镇、后本县区、最后本市(地)范围内”的要求,按相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调剂。 3.体检。7月16日前,公示预录取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7月21日前由各市(地)“三支一扶”办组织预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公示。7月29日前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正式录取。 (五)岗前培训 8月5日-8月9日,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各市(地)参加岗前培训,领取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制发的《黑龙江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岗前培训重点教授思想心理、工作业务、安全避险、地域文化等方面知识。 (六)报到上岗。 8月15日前,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持《黑龙江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服务单位报到,由服务单位安排上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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