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2011年招募派遣的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即将于今年7月服务期满,2012年派遣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也将服务满一年。为准确评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服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泉毕支〔201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方法和对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日常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年度考核对象为2012年派遣的在岗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对象为2011年派遣的在岗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考核组人员及具体考核时间等具体考核工作由所在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术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廉”主要考核日常行为规范,严于律已,廉洁奉公情况。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察为基础,重点考核“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服务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对被考核人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定。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要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对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个人总结,并于6月28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泉州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近2,表格可在德化人才网下载)。 (二)单位考核。考核采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自我总结、集体民主评议(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服务单位全体人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形成考核材料,初步确定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意见,在7月5日前报送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三)确定等次。县公务员局根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工作情况总结以及服务单位考核意见,研究确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等次,并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公务员局并通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单位及本人。 五、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材料存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可终止其“三支一扶”计划协议。终止协议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将统一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将推荐到省、市“三支一扶”办予以表彰。对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发放《证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是“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有关乡镇要把考核工作作为促进“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研究制定好考核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考核工作质量。 (二)根据闽毕支〔2012〕21号文件精神,各有关乡镇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思想教育,确保2013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岗。要抓紧安排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离岗前的交接工作。服务单位和毕业生共同列出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的业务工作、文件资料和财务设备等交接清单,在明确相关交接事项,履行交接手续后,毕业生可按照协议离开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离岗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安全健康教育工作,增强毕业生防火、防盗、防传染病、防交通事故及防其他意外伤害意识,提醒毕业生注意回乡旅途安全。同时,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全面了解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及时掌握毕业生动态,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 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与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孙胜泉 联系电话:0595-23521168 电子邮箱:277204539@qq.com 附件1.2011年和2012年市派遣到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名单 附件2.泉州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201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