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习水县事业单位招考办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招聘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sx.gov.cn/ydy/)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招聘单位根据习水县事业单位招考办公布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二个名次出现有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1、习水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复审,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毕业证书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要求的职位,应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 9、同报名表一致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须及时查看“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sx.gov.cn/ydy/)上发布的面试信息,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sx.gov.cn/ydy/)通知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2、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实际操作能力或教育教学能力、职位技能等。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并且之后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顺延递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面试环节及之后环节自动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遵义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5、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sx.gov.cn/ydy/)进行公布。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管理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管理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即专业技术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笔试或面试,以新的笔试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为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根据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又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习水县事业单位招考办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办组织,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sx.gov.cn/ydy/)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2525003(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2621823 十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sx.gov.cn/ydy/)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的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sx.gov.cn/ydy/),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十四、简章未尽事宜,由习水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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