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含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但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入围面试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士官、随军家属的,须提供部队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4。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与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上旬前。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上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面试前3天完成。 (四)面试实施 面试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实施单位在面试结束当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8年7月上旬前。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报考百色市公安局处突应急中心处突应急岗位1、岗位2的面试人选需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设定,具体分为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四个项目。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达标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四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按照招聘程序及规定进入下一程序。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时间:2018年7月下旬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8年7月31日前。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和审批聘用时间:2018年8月31日前。 九、招考纪律 (一)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6.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7.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8.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9.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10.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的; 11.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12.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13.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14.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15.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16.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17.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8.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19.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中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数。 2.发现报考人员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详见百色市2018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6-2841758 技术咨询电话: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0776-2685106 监督电话: 中共百色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0776-2881981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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