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重印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政府批准,2018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共7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2000年4月8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1.对特殊岗位,年龄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和45周岁(197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对个别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分别放宽到45周岁(197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和50周岁(196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驻钦部队随军家属报考的,须持有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的申请材料。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四)驻钦部队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本次招聘考试所涉及的户籍、现役、辞退(聘)、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18年4月8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8:30—4月12日17:00。 报考者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的照片(照片处理上传方法详见附件2),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名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广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名时,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8:30—4月14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除随军家属外,其余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属随军家属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供纸质随军审批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18年4月11日8:30-4月15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报考钦州港区乡镇卫生院岗位并符合相关报名资格条件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于2018年4 月16日前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钦州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4月23日前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公告。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18年4月24日08:30—4月24日17:00;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4日08:30—4月24日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18年4月24日08:30—4月24日19:00。 改报岗位的人员必须按标准和要求重新缴费,才能完成改报岗位程序,考生报名和改报过程中重复上缴的费用将于笔试前退回。对改报岗位不成功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21日8:30—5月26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可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要求以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用A4纸大小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