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研究生院: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10)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11)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就业招聘大厅: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12)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2018年4月9日(星期一)9:00-18:00; 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序号为1、31-33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教委);石秋菊:02344591430,13883333161(农委); (13)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中心: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9:00-18:00; 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14)重庆大学(沙坪坝沙正街174号(三峡广场A校区)):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9:00-18:00; 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序号为3-30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15)重庆汇博人才市场潼南区展位(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附32号---轻轨3号线狮子坪站旁):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9:00-13:00; 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序号为2、19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智明,02344577119,13883878983; (16)四川大学华西校区西区华西临床医学院新教学楼学术报告厅及户外广场潼南区展位(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6号,从电信路校门进学校即是):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序号为2、19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智明,02344577119,1388387898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一览表根据各考点不同在现场报名结束后当天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tn.cq.gov.cn)公布。 五、考核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将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为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带《就业协议书》)进入候考室候考;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各岗位面试分数在80分及以上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并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服务协议书》;面试分数70-80分(不含80分),在该岗位所有考点考核工作结束后,如仍有空缺岗位,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服务协议书》;面试分数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各考点考核工作不相互对比,根据各考点的时间顺序和岗位招聘情况,前期已经招聘满的岗位,在后面考点不再组织该岗位的招聘,应聘考生可提前登录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看岗位剩余情况或与招聘单位联系,自行确定是否赴考点考核。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安排(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或现场通知): (1)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9:00-18:00; (2)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14:00-18:00; (3)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18:00; (4)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18:00; (5)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18:00; (6)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 (7)西北师范大学: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18:00; (8)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18:00; (9)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18:00; (10)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 (11)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下午14:00-18:00; (12)西南大学:2018年4月10-11日(星期二、三)9:00-18:00; (13)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9:00-18:00; (14)重庆大学:2018年3月15-16日(星期四、五)9:00-18:00; (15)重庆汇博人才市场附近(此考点只招聘卫生人才):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14:00-18:00; (16)四川大学华西校区(此考点只招聘卫生人才):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下午14:00-18:00。 六、岗位调剂 根据各岗位报考及招聘情况和本区实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调剂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tn.cq.gov.cn)上公示。调剂人员名单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及本人意愿,进行一次性公开补缺调剂,并在潼南区政府公众网上公示。 七、岗位确定 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国土局下属镇街房管所、农委下属镇街畜牧兽医站相应岗位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服务协议书。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学位),职称,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发表外文期刊数、中文期刊数依次确定。自主选择岗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事业单位按考生报考单位和岗位予以确定。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潼南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学籍、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或职称资格证及专业要求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查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考生自动弃权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并行文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区服务3周年及以上(卫生计生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周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三、其它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重庆市潼南区教委、重庆市潼南区卫生计生委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44558307。 附件下载: 潼南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潼南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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