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昌吉市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经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1000名,其中女性5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0年2月期间出生),男性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至2000年2月期间出生) 3、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女性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4、男性户籍不限;女性要求为昌吉州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工作,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曾在昌吉市公安局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10、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0日起,额满为止(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限女性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4、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报名地点: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昌吉市绿洲南路二水对面原农机校。乘坐45路、42路、7路终点站可到达)。 6、资格审查: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初审合格人员。 (二)政审 报名后,所有报名人员由昌吉市公安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2、面试方式:面谈。 3、面试使用汉语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1、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折返跑、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五)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此次招聘后续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六)公示 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住宿。工资待遇每月8290元(按大专学历测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工资待遇包含基础工资、维稳津贴、伙食补贴、绩效奖、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扫描关注“昌吉警苑”微信号,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进行通知。 咨询电话:0994-250624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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