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求,考核一般采取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部分岗位经体能测评达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考核要求详见《岗位计划简表》备注栏。 (一)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青岛人才招聘网(www.zgqdrc.cn)公示。 测评项目:10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 发放准考证以及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岗位工作需要。体能测评为达标考核,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具有参加下一考核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评达标的进入考试环节。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青岛人才招聘网(www.zgqdrc.cn)公示。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以法律基础知识、社会常识和时政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不具有面试资格。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时,如同一岗位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该成绩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名单将在中国青岛人才招聘网((www.zgqdrc.cn)公示。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之和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只参加面试考核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本人的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时,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评1000米成绩确定。 参加体检名单将在中国青岛人才招聘网((www.zgqdrc.cn)公示。 体检工作由招聘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按有关规定在青岛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政审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政审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察政审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各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公示 对全面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期满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辅警岗位工作,配发统一服装。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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