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面试及技能考试 凡是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考人数,不参加面试和技能考试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二)面试及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县医院体检科组织实施,县医院招考领导小组全程监督。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晴隆县人民医院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给予试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晴隆县人民医院聘用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签定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九、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十、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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