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从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列入)。系应届毕业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 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时造成的空缺职位一律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县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未就业考生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2018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资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它经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七)聘用审批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玉屏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用人(聘用)单位填报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由用人(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招聘(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服务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算起,含试用期)。 (三)咨询电话:0856—322939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6-32238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四)本《实施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下载: 玉屏侗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玉屏侗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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