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个模块合成确定,各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笔试模块增设技能测试等其它考核环节,则笔试成绩占50%,其它考核环节占50%,合成得出笔试总成绩。如综合面试模块增设试讲等其它考核环节,其它考核环节须在面试前一并进行,不再单独划分比例测算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由考核专家结合面试与其它考核环节情况一并给出。根据岗位特点,经学校批准,可在制定考核方案时调整上述成绩合成计算比例。 5、成绩提交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列,提出考核及聘用意见,按要求填写《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表》、《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成绩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招聘单位须在考核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笔试、试讲等考核材料、《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表》(来校参加考核人员1人1份)、《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成绩表》报送至人事处。 6、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纪委工作人员须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2)考核实施前招聘单位须对考核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保密、纪律教育,以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测试水平,增强公正性。 (六)确定拟聘人选 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七)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体检、心理测试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在接到体检通知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根据缺额,经学校批准后可参照考核最终成绩、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体检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填写《黄山学院人才引进综合考察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报送至人事处。 (八)公示 人事处将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或者纪委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约聘用 学校与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合同,具体视情况而定),拟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合同),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教授、博士、硕士副教授等紧缺人才纳入编内引进计划聘用,其他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属编内引进计划的聘用人员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予以编内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教授、博士、硕士副教授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十年,硕士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五年。人事代理聘用人员首聘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辅导员为四年)。对以上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四、引进待遇 (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百〈千〉人计划”人选,皖江学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国家“973”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五)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或二等奖(第一)等高层次人才,学校为其申报安徽省高校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项目,待遇面议。 (二)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及海外高层次人才 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6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2、安家费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0万元; 4、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界定由学校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 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1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2、安家费1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4万元,理工科6万元; 4、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四)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1、紧缺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计算机、机械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企业管理、统计学、设计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学前教育、广播电视艺术学、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0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8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2、相对紧缺专业(数学、教育学、外语、其它经管类、其他理工学类等学科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9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6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3、其它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7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5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五)引进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其它待遇 1、享受学术骨干津贴 引进的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及海外高层次人才、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享受学术骨干津贴300-1800元/月,具体参照《黄山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的教授(正高)、紧缺专业及相对紧缺专业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学校安排工作 ①根据人才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与省厅、学校有关政策等情况,按编内、人事代理、编外劳动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高层次人才调离学校时,其配偶须同时调离; ②引进的人才来校后,以黄山学院为主持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及以上或其配偶获得硕士学位,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通过,其配偶可以一类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③属学校引进或培养的二级以上教授、省部级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经学校研究通过,可纳入编内引进计划安排其配偶或子女(合计限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予以编内聘用(如未批准则按一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3、安排住房相关事宜 ①对于引进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安排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30或170平方米左右(具体根据房源情况确定),实际住房面积超出赠送面积部分按校内超面积价格购买。 ②在如学校安排住房需要装修或学校暂无法提供合适房源,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过渡住房。 4、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正高)或副教授(副高)、相关专业博士后出站人员享受赠送住房面积在原定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 5、如拟聘博士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与计划需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享受待遇降一档次执行。 6、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引进的,安家费按两人中个人就高发放,不重复计发,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科研启动费可分别计发,科研启动费发放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执行;所有引进人才安家费为税前收入,一次性发放,经主管部门批复予以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后发放。安家费发放、住房办证等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 7、属学校重点发展专业或科研业绩成果突出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经学校批准可适当提高引进待遇,特需岗位可按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兑现待遇。 8、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属于黄山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等,可根据《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享受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 (六)硕士副高人员(紧缺专业) 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7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2、安家费2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4、参照《黄山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评定享受学术骨干津贴。 (七)硕士毕业生 部分紧缺专业硕士纳入编内聘用,具体见《黄山学院2018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以一类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一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有关政策,为人事代理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学校视房源情况安排住房,房租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我校2018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正待审批,为提高人才引进工作效率,将我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与人才引进计划予以先行公布,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二)工作调动人员考核及聘用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补充通知》(皖人社秘〔2014〕3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371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三)其它未尽事项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黄山学院人事处 邮编:245041 人才招聘电话:0559-2546556(曹盈、程莉萍) 纪委监督电话:0559-2546599 招聘网址:http://rsc.hsu.edu.cn 应聘邮箱: hsursc@126.com 七、本实施方案由黄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黄山学院人才引进计划表
相关推荐:2018年1月份全国招考信息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