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技能测试。(2018年1月12日)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进行专业测试的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学科采取现场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其余学科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现场抽取课题并现场备课),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2018年1月13日) 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和参加笔试的学科面试采用上课的方式,其余学科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约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科目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测试地点公布,并于本次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七)岗位确定 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招考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单位非单一学校的,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各岗位确定的拟签约人员拟定于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在云阳县教委集中签订就业协议(同时上交由所在院校加盖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作政审考察依据)。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类别备选学校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所有人员于2018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8月2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按体检有关要求集中统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生成绩等有关事宜,登陆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责任。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联系人及电话: 胡海 13996601127
附件下载: 1.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 2.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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