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内容与时间 笔试采用按职位类别试题分类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50分,专业技术知识50分),专业技术知识笔试内容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相关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时量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1月2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考点详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七天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望城区人社局向考生反馈。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术知识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1.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又没有递补对象的无竞争性职位,如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该考室面试平均分,视同于未通过面试,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4.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专题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技术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察由用人单位和望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职位空缺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按规定将考察合格拟聘人选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报区机构编制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进入体检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 五、人员管理 1.实行全区“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派遣”管理模式。 2.聘用的初级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 3.首次雇用的初级政府雇员,试用期为3个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4.初级政府雇员的薪酬待遇,按我区初级政府雇员现行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年收入10万元左右;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实习期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工作派遣 按照统一派遣的要求,区人社局结合各全区各单位用人需求、新聘人员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性别等结构,采取分职位类别统筹派遣的形式将新聘初级政府雇员派遣至各单位工作。 七、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支持,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731-88077761(望城区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76195
附件下载:《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第一批次)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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