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考试 ①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报名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所报学科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按高中初中岗位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3比例、小学岗位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可在阜宁教育网上查询。 ③资格复核。面试前,由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④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各占50分;其他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加答辩方式,其中微型课70分,答辩3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⑤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5.体检、考察 ①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学校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末位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阜宁教育网公布。 ②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时发布。 ③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因个人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④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⑤网上公示。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2018年8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2018年8月2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考试费,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阜宁教育系统从教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9716809。 6.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9716203(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网www.fnjyw.net查询。 本公告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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