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资料情况,由温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广电局播音主持岗位的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现场报名时通知为准,并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票据,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其中报考广电局播音主持岗位的面试采取初试和复试的方式进行。初试和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并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①初试 初试内容:(1)自我介绍;(2)定稿播报。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言语组织及口头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 ②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对象,按参加初试人数的2:1进入复试。复试内容:(1)定稿播报;(2)模拟现场报道;(3)才艺展示。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言语组织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对新闻题材的驾驭组织能力、上镜效果和应聘者的其它才能等。 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程序。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体检时间及要求。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 4、体检结果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限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报考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6198581 0391-619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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