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一)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或《专业基础理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分数×60%。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简章》。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0日 上午: 8:00 —— 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 —— 11:30 《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理论》)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在市区设置考场。笔试成绩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资格复审结果合格、不合格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三)面试、能力测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1、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讲课测试;报考其它岗位参加面试。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笔试、面试、能力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参加面试、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文艺团体的考试 文艺团体包括市上党落子剧团、市歌舞剧团、市豫剧团、市上党梆子剧团、市杂技团(216岗位计算机专业除外)和市群众艺术馆。文艺团体考试单独组织,先能力测试,后笔试。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相应的专业素质,报名考生均参加能力测试。依据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按3:1确定参加笔试的对象,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理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或能力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专业知识(或专业基础理论)成绩确定;专业知识(或专业基础理论)继续并列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入围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参加面试、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各招聘单位分别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提供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七、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人社局,经审核后,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九、监督检查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编办、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8399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2235941 人社局信息中心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编有《笔试科目考试提纲》,供考生参考,不提供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事业单位招聘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考人数较多,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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