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我市人才引进“5358”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个人学籍档案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8、浏阳市内全额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计划 事业单位人才60名。具体类别、专业及招聘人数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