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4、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咸安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对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等“四项目”人员还应提供负责该项目的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考核材料(在报名期内未提供材料或未通过审核的,视同放弃笔试成绩加分)。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咸安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公务员局一楼) 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18日(8︰0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咸安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时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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