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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展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渠道,更好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苍政办抄(2013)第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共11名,其中:2009年和2010年一并招聘3名;2011年招聘4名;2012年招聘4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2009年至201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苍南籍或苍南生源且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指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入伍;尚未毕业的学生入伍,但退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尚未毕业的学生入伍,退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现已取得毕业证书的)。 3、身体健康。 已由县复员退伍士兵安置办公室就业实职安置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详见《2013年苍南县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②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③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实行不分具体岗位报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者填写《2013年苍南县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三张,退伍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就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每人40元。经资格审查和缴费后,如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10:1,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决定是否开考。 五、考试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领取准考证: 时间:11月12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三楼31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