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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一)根据教学、科研和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建设的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年度招聘计划内,组织招聘活动。 (二)遵循“干什么,考什么,以用为本”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其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人,其中管理岗位4人,教师岗位32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4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专业与人数分布情况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在以下网站进行公告: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x.hrss.gov.cn; 2、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sxatc.com;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岗位年龄要求 教师岗位: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管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 (6)被原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7)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 3、报名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