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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办法(试行)》精神,经余庆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名额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余庆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对象、条件 (一)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职位相关专业条件人员(详见《余庆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11月1日至1995年11月1日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采用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招聘 1.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交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资质(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余庆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先下载填写),交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报名结束后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原则上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需达到3:1比例才能进行,如达不到比例,书面请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考核。 2.公开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