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3年全市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一。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依法行政,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录用人员未满二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二年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二)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是江山市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市公务员也可报考事业单位选调岗位,但录用后,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具体选调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 年9月4日。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考核、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张。缴纳考务费每人每门40元。 4、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汇总填表后统一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4日;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2013年江山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5、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17 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共同组织考察。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考核结束后,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 (二)因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参与选调时要注意所学专业是否与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注意了解选调岗位是否有相应等级的岗位空缺,避免出现选调成功后不能聘用或高职低聘情况。 附件一:《2013年江山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二:《2013年江山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3年8月23日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