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56家事业单位93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年龄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9月6日00:00—9月10日24:00 报考人员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或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y12333.com/)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个人信息资料均应与相关的证书、证件信息相符),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系统会自动更新各岗位报名数据1次。 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3年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后)规定执行。 2.资格初审 时间:9月11日8:00—9月16日24:00 人事部门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报名对象放宽到全国的不受比例限制。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9月17日9:00—9月19日17:00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9月23日下午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0月9日9:00—10月11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平阳县人才网或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科目: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专业不限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管理基本知识、经济、科技、党史与国情、公文写作、农业与农村工作等,考试复习用书可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2-2013版)。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于笔试12日后登陆平阳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