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海监执法需要,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国海监南通市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执法船职务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忠于党、忠于人民,热爱海洋事业,无不良记录; 2、具有报考岗位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3、南通市(包括县(市)、区)户籍;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中国海监南通市支队执法船职务船员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人员性质为参照事业单位待遇的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标准的社会保险)。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13年7月3日~7月10日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7月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1号楼313室)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国海监南通市支队公开招聘职务船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历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岗位适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中国海监南通市支队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复审。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和内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实务操作考试。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所有岗位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 3、每个岗位超过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是2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考察程序。如有应聘人员以同分并列第一名的,以担任报考岗位的证书职务时间长者优先,如无报考岗位证书职务经历,以获岗位适任证书早者优先。 五、组织考察 从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后,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如无不同意见,由招聘单位报市海洋与渔业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中国海监南通市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 83549588(支队办公室) 举报电话:0513- 85099616(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中国海监南通市支队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3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