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泰兴市卫计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至2000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卫生资格考试、注册条件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和生源地,各类社会人员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可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rsks.taixing.gov.cn(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12日09:00 — 4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12日09:00 — 4月16日16:00; 3.网上缴费时间:4月12日09:00 — 4月17日12:00; 4.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4月18日09:00 — 15:00; 5.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4月18日09:00 — 18: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20日09:00-4月21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3-8766443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为用足招聘计划和择优选拔人才,考生报名时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名称统一填写“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通过公开选岗办法确定具体招聘单位。相同岗位根据岗位名称确定(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须按简章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50K。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按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报名人数: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后向社会公布。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报考须符合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等要求。招聘岗位表中各类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考生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根据指定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添加信息按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16:00。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泰兴市卫计系统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