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市人社局批准我县2013年度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指标,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13年度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的规定和市人社局的要求,认真做好这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素质,促进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这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决定成立公开考试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招聘的组织实施和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教育体育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社局主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局、编办和教育体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副主任。各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这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三、招聘名额及职位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9名(含特岗教师招聘16名)。招聘职位见附件《2013年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13年特岗教师招转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 1、本县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或普通中专毕业后又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者。2、本县医学类具有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3、本县中小学特岗教师岗位上服务期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4、本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5、对紧缺专业岗位可招聘外县生源,但需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 五、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具有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内(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对我县长期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其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县人社局审核,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低于报考比例的要求下进行考试; 7、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或国家高层次人才,可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六、招聘的程序、步骤和日程 1、发布通知。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在县城公共场所张贴《通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定于2013年7月1日至5日统一在县人才中心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在报名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报名要求。 ㈠报名者必须是招聘对象本人到现场拍摄照片;建立电子文档。学生家长和其它人等均不得代替报名。 ㈡报名者须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②毕业证。③对招聘对象限定为普通高校的《就业报到证》。④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⑤限定大学生村官报考的职位,须提供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认定材料。⑥报考特岗教师招转职位需提供县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认定材料。⑦报考医学类职位的执业资格证书由县卫生局审核提供认定材料。 4、资格审查。由县人才中心在报名时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于2013年7月22日—23日在县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在办理招聘手续时由人社局、监察局对报考者个人档案及报考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5、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7月24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按高考程序操作。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6、笔试及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由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考题范围: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五部分内容,参考书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后,按公开招聘计划表和考生所报考的职位,依照笔试考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定名次,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因其它原因,面试指标出现空缺,在本类别内按成绩排名顺延确定。但未达到全体应试者平均分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7、笔试结束后,由县领导小组及时地向社会进行公布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报。 8、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由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评委组成人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层次高优先,少数民族优先等原则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 对考生的考核重点是考核其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报名表》中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考核、体检后,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9、县属事业单位聘用。县人社局按招聘职位计划、拟招聘人员所报考的职位和公示的初选人员名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再凭县人社局的通知给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 公开考试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按省、市的安排部署和统一要求进行的一项涉及面宽、政策性强的工作,也是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毕业生就业制度,加快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政策,在每个环节上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自行其事、循私舞弊、优亲厚友。凡是涉及工作人员自己亲属子女参加考试的都应自觉予以回避。人事、监察、教育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整个工作实施全程指导、协调、监督,以确保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犯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的,要坚决取消聘用资格。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略阳县监察局 略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