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及聘用岗位简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是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离昆明主城区40多公里的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科、水政管理科、稽查科、水费征收科、保卫科、防汛抗旱办公室、滇池生物净化示范基地。主要职责任务:滇池泄洪闸的守卫;滇池防汛和蓄水,调控滇池水位;滇池外海水位的观测、出流监测;水情、雨情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对滇池水资源进行管理,收取水利工程水费及水资源费,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取水许可的年审;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修缮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二)岗位简介 因办公地点位于离主城40多公里的海口街道办事处,职工自购住房地点分散,不方便每天接送职工上下班;再者,滇池水利管理处管理用水单位40余家,分布在滇池沿岸及螳螂川两岸,最远的距单位50余公里,每天往返主城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单位采用周一来周五返的工作管理模式。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防汛期,在此期间全处工作人员会轮流进行防汛值班。受聘人员须接受此工作管理模式。 1、专业技术岗位 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作为业主单位,承担的滇池海口闸除险重建工程现已动工,按计划新闸将于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需招聘水利工程技术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工程施工管理和新闸的使用管理,以及对职责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把关。 2、管理岗位 需招聘有系统法学知识的人员,承担滇池水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水利工程水费、水资源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以及取水许可年审和单位其它工作开展中法律法规的把关。此岗位考虑兼任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工会财务人员,并协助办公室进行文字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①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②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③报名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办公室。 ④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公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简历及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⑤联系人:田鏖;联系电话:0871-68590577 (2)报名要求 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②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3)资格审查: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纪委、人事处监督,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办公室具体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采用标准化试卷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范围为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 2、面试 (1)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所招聘的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素质方面内容。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3、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笔试与面试考生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并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1、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派出第十四纪工委:0871-63175463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0871-64618550 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 201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