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单位设岗的需求情况,经省人社厅批准,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省水文水资源局公开招聘29名(全部为各州、市水文分局招聘)。 (二)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7名。 (三)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2名。 (四)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聘1名 (五)省调水中心公开招聘1名。 以上5个单位共招聘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水利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详见《云南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前一天。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