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我院科研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3年面向社会引进 2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地进行,成立“201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吕杨 副组长:乐观 成员:许光升、费帅、陈龙胜 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招聘岗位中的条件外,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4月23日在安徽省科技厅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E-mail到ahskjy@sina.com。邮件主题须注明 “高层次人才招聘”。 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0551-65145589转805,联系人:陈龙胜。 (三)资格审查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于专业测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发表论文及检索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须材料和科研成果、奖励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能按时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另需提供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各科成绩合格,能于201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四)专业测试方式、内容 专业测试为百分制计算,采取学术报告及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于当场抽签确定。学术报告及面试答辩时间为每人35分钟(其中学术报告陈述20分钟,面试答辩15分钟),学术报告题目于专业测试前2天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当天评定并公布。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提前设定专业测试65分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名。 (五)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应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与体检 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体检由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安徽省科技厅网站上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科技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相关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按规定与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省科技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省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5145589转805 ;13515608584(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处) 监督电话:0551-62652302(省科技厅人事处);0551-62678602(厅监察室)。 附件: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