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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补充规定》、《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在贵州省内外高校现场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职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空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共3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现场招聘工作由锦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计划数 根据《锦屏县2013年事业单位现场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县已分别组织赴省内和省外高校现场两次开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招聘,以及通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员。省内、省外现场招聘和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结束后,还有部分招聘职位计划数未能招聘足额。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缺乏的实际,经研究同意,再次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30名(其中高层次人才3名,急需紧缺人才27名),详情见《锦屏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0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所招聘职位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2月20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所招聘职位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2月20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或委培到其他县(市)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 ③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教师需持所在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拟引进人选的知识水平、能力、资格条件与岗位要求是否相适应。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的整个过程中或试用期间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点及时间: 报名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共三天。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